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首提全过程咨询服务 国务院《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解读

日期:2017-04-05 10:07:45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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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发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文),与住建部2014年7月1日发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住建部文)以及之后发的各种相关文件的内容相比,有一些新的提法。那么对于业界最为关注、支撑行业管理的基本体系框架——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管理,有否给出明确的指向?以下给出一些分析。

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

住建部文里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国务院文在第二部分提出“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强化”层面的意思有更进一步的要求:“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说明个人执业制度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目前注册建筑师已可以个人执业,而其他的注册师则还在过程中。

那么哪些是属于“不必要的”和“可以简化”的类别?勘察、咨询、设计、施工、造价、监理等几个大类哪些会首当其冲?简化和合并同类项的工作实际上已做了两年,无论是已出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还是未出台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标准》都有所行动,已取消、合并、简化若干专业、专项资质。那么做了这些够还是不够?

“淡化”和“优化”内涵不同,淡化是一个“逐步转变”的过程,而“优化”表面看只在量变的范围内,没有质变的强制要求,其实是给了一个过渡期。“优化”的弹性很大,主要看上面的要求有多大的“刚”性,下面的“太极”如何“以柔克刚”,这决定了动作的幅度大小和最后时点的到来有多快。

国务院文提出要“选择部分地区,在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其中的意思是资质不再分级,举例来讲,施工特级、一级、二级等,没有区别,而设计、监理等也一样,只需要有一个简单的、统一的门槛,相当于只要在业务范围内做备案即可承接业务,这和没有资质几乎是同样的效果。

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住建部文中只针对监理提出“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在国务院文中第三部分则提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第一次使用“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新概念,与原来的提法相比变化比较大。不过,这个“全过程”这个新词好像有点“眼熟”:

第一个“眼熟”点:2016年12月30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文件《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要“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开展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规模相符的工程监理资质,以及相应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一项或多项资质。”这里没有包括设计,但其他的业务只需要一个资质就可以。

第二个“眼熟”点:今年初,发改委出台《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服务范围包括以下七项内容:(一)规划咨询:编制各类发展建设规划;(二)项目前期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等;(三)评估咨询:对上述(一)、(二)项内容以及初步设计等的评估咨询,以及项目后评价、项目概预结决算审查等;(四)工程设计;(五)招标代理;(六)工程(设备)监理;(七)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组织实施进行管理。其中“投资咨询、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全部在内,这是不是说发改委一个工程咨询资质就能搞定的事,在住建部却需要这么多资质类别?

国务院文件中提出“要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联合经营”,事实上是因为这些类型的业务在比如FIDIC条款、国际工程合同中统称为“工程咨询”,而在中国被人为地切割分段,赋予了不同的名称,归不同的部门管理。此次鼓励算是回归其应有之意吗?但是如何“联合经营”?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取消挡在企业面前的人为障碍。条块分割、人为割裂、设置重重门槛正是中国企业难以形成完整、全面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难以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问题所在。

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国务院文中在“走出去”的政策中还有一些提法,比如“引导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后续运营维护管理等高附加值的领域有序拓展;与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推进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国际互认;积极开展中外标准对比研究,适应国际通行的标准内容结构、要素指标和相关术语,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差距。”等。要开展国际工程承包,要“走出去”,需要全面与国际技术标准、建设模式以及管理体制接轨。而国际上,无论是市场发达与否的国家和地区,多不存在企业资质,而是实行注册师执业资格制度,依靠招投标资格预审机制、不正当竞争制约机制、企业诚信服务机制、工程担保、保险、索赔和风险防控机制、工程融资和授信机制等行之有效的市场保障机制,解决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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