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2017年度“三晋杯”建筑工程装饰奖评审结果的公告(第2号)
晋建装协字[2018]3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根据晋建装协字[2017]第7号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三晋杯”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的要求。由会员单位进行初查申报;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最后经会长办公扩大会研究决定,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配套用房幕墙工程等40项装饰工程,荣获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三晋杯’建筑工程装饰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继续发扬工匠精神,坚持科学创新,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不断地努力进取,为提升我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水平,再做新贡献。
附件:2号关于2017年山西省三晋杯建筑工程装饰奖评审结果公告.doc
关于表彰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优秀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第3号)
晋建装协字[2018]3号
各市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
根据晋建装协字[2017]第8号文《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优秀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会员单位申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会长办公扩大会研究通过。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决定:授予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为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优秀企业”称号;授予李永魁等72位项目经理为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附件1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优秀企业名单.
附件22017年度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doc
源于: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